2008年4月30日,星期三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二版:实话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阳光执法是依法行政的迫切需要
庾向荣

  从4月25日起,新疆乌鲁木齐市警方将逐步对重大、疑难、复杂或当事人有异议的行政治安案件予以公开办理。据悉,为规范公安执法行为,增强公安工作透明度,主动接受社会监督,乌市警方近日已出台多项新举措力促警务公开。
    公安机关阳光执法,得益的肯定是老百姓。这有助于查明事实,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,因为只有公开才能杜绝“黑箱操作”。这更有助于规范行政机关的自由裁量权,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,防止以权谋私、徇私枉法等腐败行为的发生。而这些,也正是依法行政的迫切需要。